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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环境总量分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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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和27日,在徐局长的主持下,由计财处牵头,联系局里各技术处室领导和环科院有关技术人员,连续两次讨论了杭州市总量控制水环境总量分配阶段性成果方案。 水环境总量分配工作是杭州市总量控制试点工作的最后攻坚战,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环科院对水环境容量测算和水环境决策支持系统的建立做出了大量的具有阶段性的成果,得出了杭州市各个行政区乃至各计算单元的现状入河量、计算容量、剩余容量。但是,如何对环境总量进行最后的分配,如何在分配中既尊重现实又体现公平,成为一项技术性难题。我院在局计财处的牵头下,组织力量,积极攻关,虚心向中国环境规划院李云生博士求教,共同探讨总量分配的思路和有关的计算方法,最后确定在基于水资源、经济总量和排污强度的公平性基础上,采用基尼系数法进行调整分配。把杭州市分为钱塘江流域、苕溪流域和运河流域三个流域分别进行求取,然后再按行政区进行汇总。在计算过程中,用到了各行政区可分配水资源量,我院也向杭州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总站的专家请教,取得了合理的建议和有效的数据。 在两次的总量分配讨论中,我院五次易稿,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初步确定认可了COD的分配思路,但分配的结果还需与现实情况结合,考虑到各县市的实际接受程度。对于氨氮的分配思路,因为氨氮不是综合性污染指标,与COD不同,采用COD排污强度公式确定氨氮有一定问题,但在找到更合理的方法之前,只能参考COD分配方法,分配的思路和计算结果还有待商榷。 目前,由于水环境容量测算点源基础数据已有较大的变动,对应的计算单元和各行政区的环境容量也需重新进行计算,所以水环境容量分配工作也暂时中断。将来需要深入的工作有三方面,对COD分配方案引进新的调整系数、进一步寻找新的COD或氨氮分配计算方法、进一步调整核算各行政区的可分配的水资源量。 杭州市环科院 余世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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